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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8日 17:35:24    发表
个人所得税实行申告制,就是财产申告制,这是公民的义务,可要求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的人员带头执行,并相应修改《公务员法》。可参照日本“青色申告”和“白色申告”分类法,公务员必须参加“青色申告”,征缴办法可采用“源泉征收(单位预扣预交)”加“年末申告(清算)”的办法。制定罚则和建立匿名举报制度,从税收稽征查入手,建立对官员的制约。与个人所得税实行申告制配套还有个人信用制度,尽可能减少薪酬、分红、稿酬等现金支付,为查税创造条件。还有税理士制度等等。《财经网》今后可多介绍一些这方面的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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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8日 16:02:59    发表
引用: 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-03-18 13:42:36发表 IP:*
感觉王记者有点哗众取宠,每个人都有不接受采访的自由。《财经》的领导就公布收入了吗?财经的职工也公布收入了吗?《财经》的财务就很纯净吗?
纯粹放狗屁!一向不爱骂人,可不骂这家伙真对不起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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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8日 13:42:36    发表
感觉王记者有点哗众取宠,每个人都有不接受采访的自由。《财经》的领导就公布收入了吗?财经的职工也公布收入了吗?《财经》的财务就很纯净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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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8日 12:15:44    发表
转载:炮制护航假新闻者被终身禁止从事新闻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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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22:23:10    发表
王记者,说得好,谁敢因此动你一根毫毛,13亿老百姓帮你出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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戒戒无量 2009年03月17日 19:37:34    发表
当对自己不利时, 把老百姓拿出来进行自我的比较, 作为自己不作为的接口; 当提高自己利益时,忘记百姓。公务员加薪,高管,高官分红时,有谁想到老百姓?! 公民纳税,税务机关都知道。 私企老板,隐瞒税收,应该是政府的责任去调查。与百姓何干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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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8:33:33    发表
王记者,你不想活了,你敢挑战我们的潜游戏规则。我们百姓谁不知道啊!你何苦呢?只要你平安,对百姓就是最大的安慰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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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8:23:07    发表
俺悄悄儿的,啥话也不说。俺听领导的话,俺不犯错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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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slfree 2009年03月17日 18:15:26    发表
财经,中国最好的财经杂志~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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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7:36:07    发表
呵呵,《财经》是应该在社会报道领域重申一下自己的“独立、独家、独到”立场了,应该把自己的严谨一以贯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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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7:24:04    发表
引用: simonliu 2009-03-17 13:35:47发表 IP:*
想到《走向共和》中袁世凯的话:人民?我只看到满大街的人,人民是什么?
很长时间以来,包括现在,“人民”是少数人用来推行假民主的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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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6:44:32    发表
权贵稳如泰山,100年不动摇,可能还要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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候工 2009年03月17日 15:05:24    发表
治腐要学香港,能否解决取决于执政者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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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4:20:19    发表
引用: 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-03-17 05:38:49发表 IP:*
实质问题是这条消息的真伪,一般只会说“我们组没讨论”,不会说“我们中共组没讨论”,我认为“中共”两字是有意加的,究竟怎么说的,王和岩不作解释,魏正毅先生则认为谁说的并不重要。至于影响,请看星岛网上报道升级:“高官”、“秦始皇”及跟帖,阿扁案快要搞不下去了,星岛网及时调整了方向。 共产党内绝大多数人对贪腐深痛恶绝,党内监督也是遏制腐败的重要力量。把反贪之火引向中共,正好为“第二次文革”论者提供借口。作为执政党要解决民主监督体制机制,财产公开是其中之一,这里有个真公开假公开问题,纳税申告是基础制度,相关法律是支撑,否则贪官可以假申报。况且现在腐败主要方式已是利用权力为亲友公司谋利,防止公权私用,这方面急需有监督办法。 王和岩在安徽与人有过节,作为记者,意气用事似乎不当。
我相信文章是真实和严谨的,因为我不相信《财经》杂志和王和岩记者连“造谣、诽谤”这点法律常识都不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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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imonliu 2009年03月17日 13:35:47    发表
想到《走向共和》中袁世凯的话:人民?我只看到满大街的人,人民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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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2:37:47    发表
古人说: 三年清知府, 十万雪花银! 如今怎么样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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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2:27:44    发表
敢于报道此事的记者,确实有勇气,但勇气还不够。真有胆的,直接指明该前某省政协主席的大名,不要“某某某”的,是真的就应该点出该“前官员”的真名实姓来,老百姓希望见到真相,因为现在的资讯,什么乌七八糟的东西都有,现在的“记者”,三教九流都有。流言止于真相。在报道该事件时,有名有姓,当事人也可出来给公众一个交待,向公众说明报道与事实有没有出入,该向公众道歉的应当道歉;该承担责任的就用于坦承;该澄清事实的,勇敢地站出来,向流言宣战。此事,也希望中纪委应认真地查一下,这样的事情,确实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,严重损害国家公务员的形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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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天啸 2009年03月17日 11:05:17    发表
莫问乌鸦黑与灰,都知府台皆下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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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0:27:00    发表
人肉搜索就没有必要了!我认为代表了一批人的心态.官员对于人民等同于老板对于员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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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财经网》网友 2009年03月17日 10:19:33    发表
好,就应该揭露一下这些贪官污吏的嘴脸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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