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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5日 15:02:41    发表
 现在 是  专×××制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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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5日 15:02:28    发表
 现在 是  专×××制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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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5日 14:52:53    发表
财经记者的客观性已到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地步了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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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4日 12:04:56    发表
中国的资本市场, 证监会的利益最大(名利双收), 上市公司第二(圈钱成功), 机构第三(内幕消息\操纵股价) 中小散户最惨(任人宰割)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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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4日 11:07:10    发表
  证监会认为董有罪,所以移交的司法机关;现在司法机关反让证监会处罚书来证明董有罪,越来越可笑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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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2日 01:12:17    发表
潘仁美夜审杨六郎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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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2日 01:09:44    发表
  审讯的过程也很简单,法官要董正青承认,董正青不承认,并说出了不承认的理由:“我不能替证监会这些贪官,承受你们的诬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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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2日 00:46:14    发表
建议异地审理,公平公正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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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2日 00:39:25    发表
为什么你写的都是控方的观点,辩方的观点是什么,你们一点都不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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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经网网友 2008年08月02日 00:28:01    发表
靠,麻烦你写客观一点,庭上展示出什么证据对董正青不利了?你的偏向性也太明显了,只写了控方的一面之词?辨方对控方的驳斥怎么一点都不敢写出来呢?狗财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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